異議答辯是指商標權利人或者利害關系人根據第三人對國家商標局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的異議理由提出答辯,請求異議人的理由不成立或者核準被異議商標注冊申請。
一、商標異議答辯注意事項
第一、商標異議答辯書可以提交也可以不提交,但是提交答辯書意味著沒有放棄任何注冊希望。建議積極爭取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二、商標異議答辯書可以由申請人自行書寫,也可以委托代理機構來書寫,并在收到答辯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做出答辯即可。
第三、商標答辯書書寫時需注意異議人提供的證據、異議人的身份信息、引證商標的相似程度以及是否會發生混淆。
第四、書寫答辯書時按要求格式書寫,對異議人的觀點逐一分析駁斥并提出自己的合理合法的觀點。
二、商標異議答辯如何準備
在答辯書書寫完成后,最好準備完善相應的證據材料作為附件提交,如果因為其他原因不能隨答辯書一并提交,可以在提交答辯書后3個月內提交相應的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