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何為著錄項目變更?
當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名稱、地址發生變化,或者發明人發生變化,或者專利代理機構、聯系人等發生變化時,按照規定,需要向國家知識產權局等相關部門提供相關證明材料,辦理相應的手續,即著錄項目變更。
二、專利著錄項目變更可以變更的內容?
著錄項目(即著錄事項)包括以下幾類:
1、申請號
2、申請日
3、發明創造的名稱
4、分類號
5、優先權事項(包括在先申請的專利號、申請日和原受理機構的名稱)
6、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事項(包括申請人或者專利權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國籍或者注冊的國家或地區、地址、郵政編碼、組織機構代碼或者居民身份證件號碼)
7、發明人姓名
8、專利代理事項(包括專利代理機構的名稱、機構代碼、地址、郵政編碼、專利代理人姓名、執業證號碼、聯系電話)。
聯系人事項(包括姓名、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以及代表人等。